1、為解決夫妻分居一方可以辦理入市調動
需攜帶擬調入本市人員檔案,夫妻雙方的結婚證、戶口本、身份證、在石工作一方的工作證件。
2、隨軍家屬辦理入市調動
需攜帶隨軍家屬本人的檔案,部隊師以上政治部簽批的隨軍批件、結婚證、戶口本、身份證、軍官證。
3、回本市照顧父母(市區(qū))
需攜帶擬入市人員的檔案,在石市父母的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工作或退休證件。
凡符合入市條件且擬調入企業(yè)屬于我局管理范圍(市屬、區(qū)屬企業(yè))的,要填寫《職工入市調動審批表》,經調出單位、調出單位主管部門、擬調入單位、擬調入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后,由擬調入單位攜帶所需資料向市勞動保障局申報。調入區(qū)屬企業(yè)的需先到區(qū)人事勞動保障局蓋章后再向市勞動保障局申報。
4、由我市調出到其他省、市的,無須到市勞動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辦公地址: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,市政府1號樓6樓,中山東路216號。
聯系電話:86687721 |